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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调研报告最佳

时间:2024-01-20 19:57:11 作者:飞雪

调研报告是对某个特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收集信息、采集数据等手段来获取实证结果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并解决问题。下面是一些调研报告的写作指南,提供了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贷款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2、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3、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4、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3、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的出现,山洪的暴发,飓风的骤起,久旱无雨、农作物遭病虫害侵袭等。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2、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特别是1999年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为保社会稳定,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划转给农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是相当松散的,基层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经营权,上级信用联社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单个信用社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有些信用社对单户企业的贷款比重很高,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深化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加强信用联社的权力,要在人事、财务、决策、监督等各个环节实现对基层信用社的规范管理;在业务上要充分发挥农信社贴近农民、熟悉农业、扎根农村的优势,大力拓展小额农户贷款市场,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范贷款程序。只有在制度上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才能减少决策失误,杜绝暗箱操作,从而将新增贷款的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各级农信联社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科学分析属地经济状况的前提下,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与政府联动,并强化呆账核销机制、司法催收机制、贷款重组机制、抵债物资综合经营机制等,对不良贷款进行集中处理,形成有效的化解机制。

当前,农信系统亟须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实现风险化解机制的再造:

(一)、在政策层面上,要与各级政府联动,确立“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理念。

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涉及地方经济的方方面面,千头万绪,因此要顺利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离不开各级政府,尤其是区县、乡镇政府的参与和配合。各级政府的支持,既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也有利于在地方政府、地方经济和农村信用社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各级政府应首先本着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问题的态度,规范自身行为,防止逃废债务。对于因政府行政指令、经济政策形成的不良贷款,政府应该直接承担起还款责任,或者通过地方财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的政策切实加以落实。对于企业改制后原在镇村管理部门的债务、区县物资局、供销社及其下属企业的不良贷款,尤其是其中金额巨大的不良贷款,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通盘考虑,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办法逐步加以解决。对于企业逃废债务的行为,政府应当通过行政力量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各级政府应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不要再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农信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信贷资金投向。

其次,各级政府应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通过多种途径来支持和保护农信社的债权。比如,由于农信社风险资产对应的单位大多是乡镇、村两级农村经济组织,这些企业关的关、破的破,土地是他们手里唯一的资源。乡镇政府应支持企业以其所有的已经开发利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对应投资收益来抵偿债务;同时,政府也可以作为保证人,划定某一范围的土地,约定在该土地开发时,将土地开发收益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用于清偿债务。

第三,各级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增加农信社的收入。比如,减免农信社的营业税或根据贷款分类选择性地减免营业税;所得税以县(市)联社为单位统一核算缴纳,并在一定时间内全部或部分减免;信用社当年实现的利润可在税前直接抵补挂账亏损。

第四,各级政府应建立适当的担保机制,以抗衡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区县为单位,由政府牵头设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农户的生产经营遭受破坏,无法偿还债务时,由担保基金承担贷款的全部或部分本金,由农信社负责剩余本金和全部利息的核销。

(二)、在操作层面上,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化解不良贷款的力度。

首先,要强化信贷管理,既要注重化解过去的风险,更要防止现在和未来的失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权限远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而内控水平却相对落后,这就形成了权力与控制的不对称。因此,农信社必须加强贷款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对基层信用分社实行授权授信制度,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经上级信用联社审查;建立与完善包括贷审会制度在内的一整套贷款调查、审查和批准的工作程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贷款公示制度。

其次,要加强会计、稽核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与监督体系,这包括三个环节:一是事前规范,即针对具体业务设计、制定合理的操作流程与会计制度;二是事中控制,即以会计核算系统为依托,对业务的关键控制点和重要事项进行实时监控;三是事后检查,即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业务的真实性、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以及风险控制点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要落实清收不良贷款责任制。农信事业要发展,关键在人;化解不良资产,第一位的因素也是人。农信系统的各级经营管理者要教育员工正确面对困难,既不要埋怨,也不要畏惧,同时采用一些制度性的运作,激励员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攻克难关。比如,有些地方的农信社实施“3+1”工程,即将每一笔不良贷款“确立一个项目,落实一位清收责任人,制定一套清收方案,再加一名分管领导”,限时完成并结合清收结果进行考核奖惩。这种工作模式将责任、权利和利益统一到清收责任人,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了“不良资产要我清收”到“我要清收不良资产”的转变。

第四,要善于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也是一个分工细化且日益专业化的社会,单枪匹马是很难取胜的,农信社必须学会依靠社会中介力量来解决自己的困难。比如,有些地方的农信社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实施“风险代理制”,利用律师的专业化服务,加快锁定风险和清收不良贷款的速度,化解了一些原本回收无望的风险资产,取得了很大收获。需要强调的是,实施风险代理,必须建立严格的立项、审查、运作程序,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三)、从长远考虑,农村信用社必须有条件地进行“拨备”,根据资产风险程度提取不同比例的风险准备金。在核销层面上,要有条件地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拨备”制度目前,农信社执行的是按照贷款全额的相对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的政策,呆账准备率根据各地农信社的实际经营状况有所差异,大致在1—2%之间。而实际上,无论从不良贷款的绝对数还是从其构成来看,现行的准备率根本不足以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比如,经营状况相对良好的农信社,在保证微利的前提下,可以对呆账贷款提取100%的准备金,对呆滞贷款提取50%的准备金,对逾期贷款提取20%的准备金,对正常贷款提取1%的准备金。这样,可以使农村信用社依靠自身的经营活动和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减轻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

其次,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小组成员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评定小组根据农户个人品质、还款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内容、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对其信用程度进行评定,一般分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第三,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农户颁发贷款证。发证以后,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在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凭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限额以内的贷款,勿需再层层办理批准手续。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因此,只要不超出贷款证上核定的贷款限额,农户需要贷款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而且贷款还了以后还可以继续再贷,周转使用。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更高层次的资金需要,实行多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满足的是农户一般性的种植和养殖业的资金需要,一些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期限较长的资金需求,靠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满足不了其需要。对这类情况,可以采取3—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的办法,发放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际是一种多人担保贷款,但与一般的担保贷款不同,它不是靠财产或经济收入来担保,而是以农民的信誉作担保,符合农村和农户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贷款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精农业”这个重点,努力培育上规模、上等级的农业企业,农业企业化步伐得到加快,出现了农业种养大户由自然人向法人转变,农业小规模兼业化经营向中、大规模及其专业化经营转变,千家万户独自生产经营向合作化生产经营转变,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规模档次不断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企业化进程在湖州市乃至浙江省都处在前列。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xx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已达到56.68亿元,利润为3.5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92家,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8家。到2003年底,全县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4家,农产品专业市场13家,农产品营销企业27家,农业种植、养殖企业97家,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6家(专业协会10家、专业合作社16家)。目前,清溪花鳖专业合作社和山伢儿早园笋专业合作社被列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另外,由县乡两级农技部门兴办的农业服务企业有23个。

对于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情况,我们仅对部分农业种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作了调查,共调查了13家种养企业、6个专业合作社,共有注册资本金1615万元,资产总额1272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165.5万元,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7168.9万元,获得利润658.4万元。从调查的情况看,农业种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缺口较大、贷款需求十分旺盛。所调查的13家农业种养企业已得到贷款951万元、平均每家贷款105.7万元,目前还有11家企业尚缺资金1255万元,平均每家尚需资金(贷款)万元。所调查的6个专业合作社已发生贷款1904万元、平均每家317.3万元,目前还有1家合作社尚需资金(贷款)150万元。由此可见,随着xx县农业企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农业种、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企业的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而且贷款需求量将不断攀升。

据了解,xx县农村贷款担保、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之中,一块是以农村“四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另一块是以组建贷款担保公司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以农村“四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整,作用突出,但难于解决农业企业较高层次的资金需求问题。几年来,xx县信用联社、农村信用社为了打造农村信用环境,强化农村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积极实施了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具体做法是在农村开展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企业和信用乡镇活动。到2003年底,全县已评出信用户18710户,信用企业44家,(来源:)信用村49个,信用乡镇2个。对评出的信用户,发放信用贷款证,授予1—5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农户需要用款,凭贷款证到当地信用社贷款。贷款手续方便,不需担保和抵押。通过创建,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信用体系,既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又促进了“三农”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既方便了农民群众,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2003年农村信用社全年对“三农”贷款的投入创了历史记录,全县新增农业贷款38194万元,比年初增长70.8%,全年累放农户贷款9455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422户和19777万元,农户贷款发放面达到了26.4%,比上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当年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4252万元,农户数达4805户,户均0.88万元。

农村贷款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四信工程”创建,有力地缓解了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特别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小额贷款的需求。但由于创建活动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而且这套体系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小额贷款的问题,因而还存在着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的评定面不够多,乡镇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授信贷款额度偏低,难于满足xx县广大种养大户在向农业企业转化过程中的较高层次的资金需求,或者说,难于解决贷款额度在十万元、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农业企业贷款需求的问题。

贷款调研报告

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难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而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中小企业主要依赖间接融资渠道,所以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主要表现就是贷款难。尤其是在20__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这一问题表现更为突出,可以说,资金短缺是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何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已经成为目前中小企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止20__年12月末,晋城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成214.81亿元,较年初增加了50.99亿元,增长31.13,较20__年多增31.22亿元。但从贷款的投向看,投向晋煤集团、蓝焰股份、沁和煤业等大型企业的项目贷款就达27.11亿元,占到全市贷款增加额的53.17,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又增加了7.23亿元,再扣除个人贷款、住房贷款和大型企业的票据融资,从统计看,中小企业通过担保、抵押、票据贴现方式从银行获得的资金不足8亿元。但由于中小企业贷款期限相对较短、周转快,实际上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累放要达到15亿元左右。从今年一季度看,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208.89亿元,较年初减少5.91亿元,下降了2.75,其中,投向蓝焰股份等煤炭行业基建贷款达2.78亿元,而对中小企业贷款是减少的。

尽管说20__年以来金融系统积极想方设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还是比较突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加入wto后,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加快了股份制改革步伐,调整了信贷管理体制,信贷审批权限向上集中,风险管理加强。如工行总行在行业信贷政策方面规定,对煤炭行业低于500万吨的不列入信贷支持范围,按照这个标准,全市也就只有晋煤集团等少数几个大型企业可列入支持范围,地市行以下没有贷款审批和发放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特别是县支行一级基本上没有任何贷款发放权,有的甚至不能借新还旧。即使是二级分行有的也没有发放新增贷款权。这样严格的限权,客观上导致了对中小企业贷款投入的减少。

2、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资金实力不足,难以充分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在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实施信贷退出政策的情况下,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处于劣势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并未因之而抢占到银行退出后留下的信贷市场份额,中小企业也并没有因为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难而转户城乡信用社。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城乡信用社在资信方面难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同时,由于在结算方面没有跨省、市、县的网络,结算渠道不畅,中小企业不愿到城乡信用社开户。加之,近年来城乡信用社不良贷款率较高,风险较大,国家和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其贷款风险的政策限制和管理,如去年以来省银监局对农信社贷款发放制定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受存贷比例限制,影响到城乡信用社的贷款投放。

3、多数中小企业存在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风险大的问题比较突出,难以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实际上,对于效益好、管理好的中小企业,银行还是积极予以支持的,但我市多数中小企业存在技术水平差、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选择合适项目的难度大、成本高,重复建设严重、管理混乱、账表虚假、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缺少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发放。同时,一些中小企业正处在改制过程中,对银行的债务处置不当,有的还出现了逃废银行债务的问题。

4、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目前我市已成立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有限。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仅有3200万元,若按1:5的最高担保比例放款的话,银行最多仅能放款1.6亿元;有的县至今也未能组建起担保公司。同时,中介机构服务功能不到位,存在手续繁琐、收费项目多,重复论证、评估,重复收费等问题,限制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能力。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事实上反映了社会融资方式少渠道狭窄的现状。因此,解决当前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关键还在于“开源”,即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措施:

1、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价系统,提高其资信水平和融资的能力。通过客观、公正、诚实地评估,使那些优质中小企业能够得到广大意愿投资者的认可,并愿意投资。当前中小企业贷款难突出在一个问题就在于中小企业的真实资信状况难以得到客观反映,即资信市场上良莠共存,个别资信状况差的企业的不良行为往往会影响大多数资信状况优良的企业。因此建立我市的中小企业资信评价系统就成为必要。这个系统的作用,不仅可以动态反映我市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而且也是取得银行贷款、开展其它经营活动的基础。中小企业资信评价系统在客观、公正、评估企业之前,首先必须做到自身的公正、客观和诚实,这需要通过制度约束、自觉性和法律严惩等措施来保证。鉴于此,这个系统可以建立在银行征信系统的基础之上,即以企业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的履约信用程度作为评判企业资信状况好坏的一个基本标准。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向系统提供真实的财务资料,系统根据所提供财务资料进行分析所得到结果也是评价企业资信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样,通过评价,把我市中小企业进行资信分级后,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的我市中小企业的资信信息,降低投资者投资的调查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中小企业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或公司治理结构,从而为中小企业进行广泛地融资创造基础。这也是中小企业进行各种融资的基础。

2、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直接融资方式。对于资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可以允许直接发行短期(半年或一年)债券或其他有期限的融资凭证来筹措资金,其中规模较大的则积极鼓励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筹资。对于资信状况一般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来获得融资,即通过兼并、合并、合作等方式,获得急需的资金,从而减少因资产扩张或经营困难面临的资金需求。另外,建议在我市试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融通资金,即允许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方面签发企业可以通过延期付款减少对资金的需要,另一方面,持票企业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票据(如背书、向其它企业或银行申请贴现等)以获得资金。

3、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加快地方性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增强城市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扩大其负债规模,除通过增加股本的方式增加资本金外,建议凡在城市信用社有贷款的企业都应把其基本账户转至城市信用社,同时以政府协调的方式由城市信用社代理地方国库,以提高其竞争力。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到位后,建议政府出台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指导意见,即在继续支持“三农”经济的基础上,鼓励其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向中小企业开展贷款融资。三是探索建立相互担保体系,即由中小企业集资建立互相合作的担保基金,将基金存入参与担保基金的银行,由该银行为基金的企业发放贷款。四是创造条件,建立民间金融机构,特别是一些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参股的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获得信贷的可能性。

4、增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保证能力。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主要问题即在于寻找担保的困难。当前我市已有多家信用担保机构,已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做出了较大贡献。但由于其资金规模较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还非常有限。因此,鉴于当前我市财政状况良好的现实,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应继续向这些担保机构追加资本金,使其规模达到亿元以上,进一步增强对我市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以解决更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问题。同时,还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或逐步成立民间中介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平台。另外,对于当前存在的担保公司,应建立分级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由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实行分级担保和再担保,担保对象为互助基金的会员企业。或者组建专业的担保投资机构,将担保基金、互助基金集投资和担保于一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结合体,确保基金增值保值。

5、建议国有商业银行在维持自身经营重点的同时,树立真正的效益立行观念,即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分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只要是能够为自身带来利润的企业,就可以予以信贷支持。具体而言就是要改革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区别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实行不同的信贷管理方法,如对于贷款需求大、企业还贷结息良好的地区或县,可以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对于贷款需求小、企业还贷结息差的地区可以采取收缩信贷的办法,或者把这个地区的基层机构变成以吸存为主的机构;对于市场前景好、还本付息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现金流量合理、财务管理机制健全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要应予支持,等等。这样,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管理方法,就能够使信贷在支持经济发展时做到结构上的优化和总量上的平衡,也可以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实现。

贷款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与此同时,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目前,农户的小额度信贷需要基本上已经通过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方式得到解决,但是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毕竟有限,一些急于发展生产的农民需要较大额度资金时,往往因为受抵押担保手续的制约而难以贷到款。笔者认为,一方面应为农民建立贷款担保体系,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尝试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农民的资金扶持。

(一)农户自身经济状况无法为大额贷款提供担保。以__市为例,__位于__北部,农村经济落后、发展水平较低,农户又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经济基础差、收入水平低,20__年__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000元,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1244.8元、家庭经营性收入1543.6元、财产性收入82.8元、转移性收入128.4元,而农民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2185元。面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大额信贷需求,绝大部分农户没有为别人提供担保的能力。

(二)农户思想守旧害怕承担担保责任。改革开放多年来,少数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发了家、致了富跳出农门,留守农村的农民大多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只管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如果借款人与其没有共同利益、共同需求,都不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无偿承担贷款担保责任。农户联保贷款推广至今,截至20__年3月末,全市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仅有7451万元,占全部农户贷款的1.87%。

(三)农户普遍缺乏可以用来提供抵押的有效资产。一些农户通过多年辛勤劳作,建起了一定价值的房产,但由于农村的房屋一般都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难以办理抵押贷款。并且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有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农民除了生活必需用房之外,鲜有多余房屋,信用社出于防范信贷风险的考虑,轻易不愿意办理农户住房抵押贷款。

(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繁琐且费用较高。借款人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相关部门收费较高,还需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手续繁、时间长,一旦到期后还要再办理续登记,办理抵押贷款的成本相对较高,农民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选择这种贷款担保方式。

(一)拓宽业务范围,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针对农户实际情况,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业务品种,扩大抵押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探讨权益质押、农作物或活物等动产抵押、林权抵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解决农民抵押难的问题。

(二)银、企、农三结合,发放“企业担保”贷款。对以“公司+农户”方式生产经营农户的贷款需求,可以研究试行“企业担保”贷款,借助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由企业出面为农户提供担保,银、企、农三方共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后,农户即可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三)延伸便农优惠政策,降低收费标准。建议政府进一步出台便农、利农优惠政策,对农户办理抵押评估登记、贷款公证等费用予以适当减免,降低农户抵押贷款的成本,为农户解决生产资金困难,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组建农户贷款担保机构,完善农户贷款担保体系。目前,各地省、市、县都已成立了担保公司,但基本上只是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建议政府部门采取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担保方式,出资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存入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各地农户也可以自愿成立相应的农户贷款担保协会等组织,设立基金为协会成员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调研报告

20xx年7月25日至8月5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young实践队在福建省漳浦县、长汀县、屏南县、沙县四地开展调研活动,调研主题是“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其间,实践队走访了四地的县政府、县妇联、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并深入走访了漳浦县石榴村、长汀县翠峰村、屏南县际下村、屏南县陆地村、屏南县高安村、沙县大洛村六个有代表性的农村,大致了解了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情况、相关政策及存在的困难等问题。

本调研报告共分为四部分内容:首先介绍农村小额贷款基本情况及其在我国发展的大致情况;其次分析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现状,分别详细介绍了四个调研地的发展状况;再次说明我们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1999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当时中国农民的信贷需求状况和信贷供给特点,发布了一系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和政策指导文件,在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据官方统计数据,截至20xx年1月,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余额已达12260亿,受惠农户达7742万户。

然而,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相比,我国的小额农信贷款无论从信贷质量,还是从自身盈利能力来看,都与尤努斯模式存在一定的差距:

1、尤努斯模式成功的首要一点就是做了细致、客观、真实的调查研究,在放贷的同时传授客户创业的信息和路径,如此,还款来源就得到了保证。

相比之下,我国乡镇信用社往往是几个信贷员分片包管若干个村,这使得信贷员难以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更无力帮助农户寻找高效的致富项目。

2、在诚信机制方面,尤努斯乡村银行要求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自愿地组成贷款小组,通过联保的形式,督促客户恪守信用。

然而,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员要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只能通过村委介绍、各方打听,不免受村委受贿腐败、人情错综复杂影响而无法得到真实信息。

3、除上述两点外,我国小额农信贷款还存在着贷款金额小,还款周期短;贷款范围小;农民付息压力大;金融监控难;信贷工作人员积极性低等很多问题,仍有很多农民不得不受高利贷的盘剥。

我们此次的实践调研,便是想从以上问题入手,审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寻求能使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农民客户确实受惠的途径,提出解决上述部分问题的具体方法及途径。

(二)调研意义及背景。

小额信贷通过一系列完全不同于正规商业银行的特殊制度安排来解决交易成本的问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比较成功地解决了为穷人提供有效信息服务的难题。小额信贷作为发展中国家缓解农村贫困、促进就业的一种新型金融方式,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20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更优化及可持续性发展是刻不容缓的议题,对农村小额信贷的相关调研富有实际意义,能推动相关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最后,我们将视角拉到具有重要经济、政治、文化战略意义的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海西经济区农村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对作为海西经济区的核心省份的福建省也是如此。身为处在海西经济区的南强学府——厦门大学的学生,我们更应该认识到海西的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密切关系,更应该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上去关注农村发展问题。因此,对福建省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调研是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

贷款调研报告

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贷款投放量大。20xx年下半年是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发放和快速发展阶段。按照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季度统计数据,20xx年末全省贷款余额达到51。6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的22%,位居全国第一。二是贷款覆盖面广。从业务开展区域看,目前全省14个市、州中,除甘南州外,其他13个市、州均开办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从政策受益群体看,政策出台以来,全省金融机构已累计向16万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三是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增加。目前,经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已由最初的农村信用社一家扩展到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兰州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一)政策本身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激发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二)政策惠及面的扩大提升了贷款需求。

(三)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四)担保基金发挥了贷款风险保障与杆杠的撬动作用担保环节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中的一个关键点。武威市的贷款发放进度位居全省之首,主要也得益于担保基金到位早。武威市的担保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用于石羊河治理日光温室建设的补助资金。具体做法是:武威市政府经请示省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从国家用于石羊河治理日光温室建设的补助资金中借用2。7亿元作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将日光温室项目补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为日光温室建设农户提供担保贷款的意见》。2。7亿元对于甘肃的一个农业地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相当于武威市20xx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20%。同时,甘肃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下发文件,同意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比例由1:5扩大到1:10。正是在这一担保基金和10倍贷款担保比例的支持下,武威市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

(五)服务创新是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贷款对象无严格限定,造成贷款需求过度膨胀,建议在政策设计中细化贷款对象条件。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贷款对象仅从户籍、年龄、诚信及还款能力等方面做了原则性规定,无硬性约束条件。金融机构在贴息政策导向下,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的审查弱化,对妇联等部门初审推荐的贷款申请基本全部满足。。

(二)担保基金筹集难,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

甘肃省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靠转移支付维持,筹集担保基金的难度非常大,旺盛的贷款需求和捉襟见肘的担保基金之间矛盾突出。在政绩考核压力和贷款贴息利益刺激下,各级政府想方设法筹集担保基金,个别地方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建议中央财政直接设立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的担保基金,或在转移支付中加大对甘肃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每年按照上年贷款发放额的一定比例而不是按照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资金。

(三)贴息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

(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倾向,建议各级政府尊重市场化原则,牢固树立金融安全意识。

计划分别新增20亿元。各级政府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要求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影响了当地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行为和贷款积极性,也使政府诚信面临挑战。建议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尊重金融机构的独立审贷权,牢固树立金融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发挥好协调服务职能,促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是民生金融信贷政策得以有效传导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民生类信贷政策针对的往往都是社会关注、政府忧心和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难事,也往往是商业性金融所无法和不愿涉足的领域。民生类信贷政策的政策机制是借助于市场化的政策安排,通过对各方利益关系的调节,来推动政策落实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才能保证民生类信贷政策健康、可持续发展。如果对政策认识模糊,参杂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政策落实中就可能出现偏差,民生类信贷政策就不可能长远发展。因此,国家在制定民生类信贷政策时,应进一步明确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避免行政干预。各级政府部门要正确处理好经济与金融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积极创造条件,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引导信贷资金的介入,决不能越俎代庖、过度行政干预而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否则,金融生态环境将受到破坏,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将受到挫伤,不仅为信贷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安全埋下风险隐患,最终也将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是民生金融信贷政策在欠发达地区发挥实效的保障。

实践证明,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民生领域显得尤为重要。财政担保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贴息政策本身对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吸引力以及与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相互配合,能够显著提升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近年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助学贷款政策与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中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就是很好的证明。但对甘肃这样的贫困地区来说,靠地方财政自筹担保基金或垫付贴息资金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没有担保基金,放不了贷款,享受不到贴息和各项风险补偿及奖补等扶持政策,真正需要得到信贷支持的群体无法得到支持,形成了?越穷越需要政策支持、越穷越得不到政策支持?的恶性循环。因此,要使民生信贷政策在欠发达地区发挥实效和健康发展,就应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由中央财政直接设立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的担保基金,或在担保基金补助和贴息资金方面予以倾斜,以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来支持欠发达地区民生领域的发展。

(三)因地制宜地开展创新是民生信贷政策稳步发展的动力。

贷款调研报告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大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在学生入学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发放的贷款,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和完善,具有国家一定支持的商业信贷行为。目前,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高校贫困学生的70%以上来自农村。因此,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正常学业,又能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同时也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有着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优势,理应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办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务发展缓慢。

1、收益低,管理成本高。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50%-90%相比,农村信用社收益较低。由于贷款额度小,人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时,信用社网点面临着人员较少的尴尬境地,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2、贷款风险大。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可办理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两种方式,但由于学生存在远在外地、不易联系的情况,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对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保证担保贷款的方式。按农村信用社的要求,贷款对象应是经济条件较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信用户。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由于家庭比较贫困,一般不是信用户,亲友也往往无力提供担保。一旦发放了这种贷款,大大加重了贷款风险。同时,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学生毕业后往往找不到工作,或薪酬较低,也无力偿还贷款。另外,部分学生及家长认为助学贷款是国家扶贫贷款,存在盲目借贷和赖债不还的思想。

3、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贴息,同时按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4%由学校及财政部门向农村信用社拨付风险补偿资金。但由于高校和经办农村信用社贷款数据核对不一致、理解有偏差及地方财政贴息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未能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也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某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自20__年第三季度至20__年9月份一直未拨付,欠息8141元。

4、贷款限制条件多。

《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对考取__省内的69所高校录取生办理,而考取外省市高校的贫困学生则不具备办理该项贷款的条件,使一些优秀的贫困学生面临上不起学的危险,降低了贫困学生受益面。同时,该项贷款一般只发放学费贷款,额度较小,不超过每年6000元。

5、宣传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几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公众、经办金融机构及学校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对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不很清楚,有的学生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6、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往往与经办信用社相距很远,联系极不方便,农村信用社很难及时获得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伤亡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特别是学生毕业后工作不固定,居无定所,手机号码更换频繁,信用社与其联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也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催收和偿还;另一方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扶持涉及人行、财政、税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农村信用社沟通难度较大,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

1、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新的营销理念,把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助学贷款业务;在高考期间设置贷款咨询服务台,印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明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2、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省学贷中心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按季将助学贷款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农村信用社,同时,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贴补利息,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放贷积极性。

3、扩大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应局限于考入本省69所高校的学生,而应将考入全国范围所有高校具有本省户籍的贫困学生纳入贷款资助范围,使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好处。同时,将目前的贷款最高额度从6000元提高到10000元以内,既包括学费贷款,又包括生活贷款,使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

对家庭贫困难以找到合适担保人的,要发放信用贷款。同时,为化解信贷风险,可尝试引入贷款保险机制。

设施蔬菜调研报告最佳

目前国内有机蔬菜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组成。

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中教师、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私企职员占了86%,证明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对有机食品的认同呈正比关系。

2、对“有机”、“绿色”、“无公害”三种安全食品的区别的了解很了解和不太了解的各占五分之一左右,而比较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各占约三分之一。说明盲目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很少,这与一年前报道的在北京和上海的有机蔬菜市场调研中大部分购买者都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的结果相比,已经有了极为明显的进步。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即使在这些认为自己很了解和比较了解三种安全食品区别的消费者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并不能真正说出三者的区别来。他们最通常的回答是:有机食品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对于有机食品关于转基因、转换期、缓冲带、轮作、跟踪体系、加工、储存、运输、认证、销售证等等方面的知识几乎还是空白。

3、购买有机蔬菜的频率。

只要消费者有需求,价格能接受,产品信得过,有机蔬菜是很容易形成一个固定的消费人群的。

4、对品种的选择和对品种多样性的需求。

虽然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只关心价格和需要,并没有对某些品种提出特别的要求,但对品种的多样性方面则要求比较高。他们的心理是,凡是普通菜场上供应的蔬菜品种,有机蔬菜也应该有,这样的反应应该说是有机蔬菜市场发展初期的特定情况。

根据调查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在国内有机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采取专卖店的形式销售有机食品是一种正确的选择。这样做可以减少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有机食品的成本,提高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兴趣和购买力。

2、有机食品的专卖店应当首先开设在知识层次和消费层次相对较高的居民区,这样做有利于对有机食品的宣传,也有利于吸引消费者。但有机食品不是“贵族食品”,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消费者也对有机食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要有机食品发展到一定程度,价格渐趋合理,有机食品专卖店就可以逐渐向其他居民区扩展,吸引和服务更多的消费者。

3、目前对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相当弱,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是在看到专卖店或看到货架上的有机产品后才知道有这样安全的食品。而且多数人并不了解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区别。因此有机食品的从业者应当努力做好广告和宣传工作,各级政府也应当投入更多的注意力,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机食品的发展,为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者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4、从消费者对有机蔬菜品种的需求上看,消费者普遍反映品种不够,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者和贸易者应当尽量扩大他们的生产和贸易品种,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要求的消费者的需求。

5、各类有机食品专卖店(包括有机食品的其他类型的销售单位)都应当配备具有一定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知识,可以向顾客解释和宣传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营业员和经理。有机食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很多消费者需要在了解了产品的特点和功能后才会购买。

贷款调研报告

自20xx年9月以来,xxx信用社对本辖区的奶牛养殖业进行贷款的重点扶持,截止20xx年2月末,信用社存量贷款中养牛业贷款余额达1.2亿元。xxx镇的奶牛存栏量从20xx年的3000多头,达到目前的16000头,500头以上规模的养牛小区11个,20xx年高峰期奶牛的存栏量甚至达到了18000多头。信用社对xxx镇奶牛养殖业的资金投入,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民的欢迎,为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信用社的增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20xx年以来,xxx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大幅攀升,20xx年末和20xx年头两个月,信用社的新增不良贷款达3000多万元,新增不良贷款中绝大部分的贷款用途为:奶牛养殖。因此,xxx镇奶牛养殖业整体经济效益的大滑坡、奶牛养殖户的大面积亏损造成了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猛增,通过调查,形成养牛业不景气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20xx年3月,我县奶牛饲料的平均价格从0.6元左右/斤持续上涨,并上升到0.85元-0.90元/斤,涨幅高达42%,造成养牛业的饲养成本大幅度提高;作为养牛业一项主要经济来源的牛奶销售收入,几年来牛奶的价格一直维持在0.8元-0.9元/斤这一区间,与饲料价格上涨的趋势不成正比。而经过测算,只有当牛奶价格高于饲料价格0.25元/斤以上时,养牛户通过销售牛奶获得销售收入,再减去饲料、雇工费、水电费、兽药、消毒费和贷款利息等费用支出,才能够在保本的基础上实现利润,就是说0.25元的牛奶和饲料的差价是奶牛养殖的保本价格。因此,20xx年3月份以来饲料和牛奶的市场价格变化,直接造成养牛业的大面积亏损。

饲料价格的持续走高的市场形势,使养牛业陷入了困境,由此产生的负作用使奶牛的价格大幅度下滑:优质成年奶牛的价格从高峰期(20xx年)的每头1.8万元到2万元,下降到目前的8000元到1万元,差价达1万元左右;小母牛犊的价格从高峰期的每头6000-8000元,下降到目前的500元左右;淘汰奶牛的价格从高峰期的每头3500元左右,下降到目前的1500元左右。目前已经出现了牛犊待卖但无人问津的现象。由此造成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2、20xx年以前,养牛户通过销售牛奶获得销售收入,已经基本可以与各项支出和相关费用相抵,部分自有资金比例高、养殖经验丰富的养牛户在这一环节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利润。并且,养牛户流动资金充足,配方科学、质量良好、投量合理的饲料喂养,使得奶牛的产奶量多、奶质好,并且产犊率高。由于牛犊数量充裕,养牛户在保留一定数量牛犊继续喂养、扩大养殖规模以外,可以对剩余的牛犊进行销售,每头6000-8000元的销售收入也是实现利润的根本保障。同时,一部分年龄大、产奶低的淘汰奶牛也可以较高的价格进行变现。因此奶头养殖业的行情曾经是"一片大好"。但是20xx年3月以来,饲料价格的居高不下,已经让养牛户入不敷出,而由此带动的牛犊和淘汰牛价格滑坡的负面市场效应,更让奶牛养殖业的经营雪上加霜,微薄的销售收入解决不了养牛户资金紧张的根本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部分养牛户在销售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流动资金短缺,但仍必须投入资金,进行必要的饲料投量,因此只能四处借钱举债来养活奶牛。但由于短期内资金支出大于收入的现象难以改变,其流动资金日益减少,只能缩减资金投入,靠减少饲料的投入量或降低饲料的营养含量进行维持,而这又势必造成奶牛体质的下降、产奶量的降低,所以牛奶和牛犊销售收入的减少的结果又在所难免,奶牛业的生产和经营出现了恶性的循环。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养牛户已经私自变卖、转让奶牛来养活其它的奶牛,这种"以牛养牛"的现象,将给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造成直接的风险。

汽车消费贷款调研报告

接到借款申请人魏俊杰于2011年5月3日递交的汽车消费借款材料,向我社申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30万元的贷款的调查报告及项目的有关材料之后我们组织人员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此笔贷款较为可行,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借款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审查。

借款人魏俊杰,男,住址:相山区幸福路2号7栋1单元401室。借款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经过审查资料证件齐全,合规且合法。

二、征信情况审查。

通过个人征信网的查询,借款人在银行无借款,信用情况良好。担保人在银行无借款,信用情况良好。经过审查,借款人有办理贷款的能力,担保人有担保能力。

三、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审查。

此笔借款用于客户在淮北市路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解放中型半挂牵引车,所购车为新车。经审查提供的货车合格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合规且合法。借款人从事运输多年,主要从事物流运输,月收入3万余元,货源稳定,结帐及时。经审查,借款人有偿还能力。

四、担保情况审查。

此笔借款用其购买的汽车作为抵押,同时由张玉顺提供保证担。

保。担保人崔晓辉就职于濉溪县铁佛小学,月工资3000元。经审查,担保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本复印机合规且合法。

五、保险情况审查。

所购车辆保险齐全且有效。

六、审查结论。

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信用状况良好,收入比较稳定,还款能力较强,抵押车辆属全新车辆,担保人及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同意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23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10.88%,等额本息还款.审查人:。

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近年来,我乡在区武装部的领导下,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征兵标准,严格执行征兵政策,严格按照区征兵办的步骤和程序,克服了征兵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区下派的任务。在征兵工作过程中,我乡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常常使征兵工作陷入困境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我乡的征兵工作现状,根据调研,作一些简单的分析。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青年不愿参军入伍,甚至逃避服兵役,由八、九十年代的“当兵热”降到“当兵冷”,究其原因,我乡对此作了一些专门研究,并结合当前社会情况,总结出三点:。

1、青年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意识,现在的适龄青年基本上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条件普遍较好,他们认为当兵要吃苦、受累、远离家人,舍不得自己在家里的“幸福生活”;另-方面对入伍缺乏正确的认识,很多青年独立生活能力差,依赖性强,报名参军也是很大程度上遵从家人的安排,自己当不当无所谓,其家长不鼓励,甚至不同意子女去当兵,以上这些情况都反映出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主观思想上的偏差。

2、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现今我乡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全乡工业长足发展的过程中,也为青年同志毕业后创造了良好的就业条件;符合入伍条件的青年,如果家庭条件优越,又有一技之长,或是稳定工作,家人都不愿让其应征入伍,因为现在我们都生活在商品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上都普遍追求物质利益,而依法服兵役的青年是为国家做出了一种无私奉献。

3、我乡临近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高新区工业的飞速发展及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且政府又加大劳动力培训,大部分适龄青年都可在本乡离家近的地方或外出就业,且薪资待遇较为优厚。我乡每年的征兵工作都要通过宣传、发动、上门发信函、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劝他们报名参军,往往是一些适龄青年和家长不愿让其参军。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青年及其家长的国防意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首先应充分重视征兵工作,在各类教育过程中,特别在各村各户开展思想工作中,相应增加国防征兵教育内容,其次可以结合初、高中学习的暑假军事训练工作,以及民兵、预备役训练工作,增强广大学生、青年职工的参军愿望,激发其应征积极性,结合每年“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以及历史纪念日,合理引导青年及其社会广大群众树立必要的国防意识,营造良好的征兵软环境。

2、健全法规,形成完备的奖惩机制。

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奖励和惩处规定操作性不强,也是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现行《兵役法》虽然有专门的“惩处”规定,但对执行主体规定模糊,缺乏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细则,操作和落实起来困难不少。往往不同地方、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实施不同的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如逃避服兵役的,各地有罚款的、处分的、批评教育的、取消招工考学招干的,也有不了了之的。而对单位和组织在征兵工作中的奖励则基本是空白。因此,适应形势的需要,完善兵役法,将奖励惩处和优抚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提高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便于遵循和监督实施,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关键举措之-。应尽量以法律形式固化征兵、优抚和安置内容,使征兵优抚同时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3、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优抚政策,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比如,在部分地区农村青年当兵2年所得到的优待金,比在家劳动、外出务工收入差距过大,远远低于《兵役法》规定“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非农业户青年服役回来工作安置在全国普遍存在困难;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矛盾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处理矛盾。因此,当前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大环境,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尤其应大力纠正现有合理政策在落实方面的偏差。一是严格落实已有的优抚制度和政策。二是改革调整优抚政策,给予参军入伍以较为优厚的经济补偿。比如,提高义务兵的优抚金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兵役法规定的“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这一标准。改革优抚金发放机制,城镇统筹,以体现和达到负担均衡。为退役人员提供应业培训和指导,在成人教育招生、国家公务员招收及一些招工中给予退役人员优先录取(用)等优惠。对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设立待业保险制度。对于自谋职业加大经济补偿额度,探索并实践货币化安置的有效途径,解决应征青年以及政府的后顾之忧。三是提高军人职业的社会吸引力。通过改善军人的待遇,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军人职业的社会吸引力。与此同时,加快军队改革的步伐,提供更大更宽的事业平台,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来军队建功立业。

4、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形成踊跃参军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很重视,做了许多有利于国防建设的实事。但是,当前部分地区的国防教育还处于表面化、形式化和浅层次的状态,缺乏广泛性和针对性,广大适龄青年缺乏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以及为保卫国防安全尽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些地方连春节慰问军属、挂“光荣之家”牌匾的传统也不坚持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为了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应加强国防教育的针对性,特别是加强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改变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仅在征兵期间的“一阵风”、“运动式宣传”的做法,贯穿常年,坚持深入持久,做到家喻户晓;把《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

5、热爱人民武装事业,扎扎实实干好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搞好民兵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使全镇广大群众及适龄青年积极支持和参加每年的民兵整组工作,促进了我镇民兵整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我镇部分民兵连长,业务不熟及个别干部军政素质稍差的情况,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民兵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军政和业务素质。为了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精干民兵队伍,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我们严格按照组织落实、训练有素、制度健全、反应快速、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民兵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民兵的政治质量,做到人员落实,队伍纯洁。

调研报告最佳

现如今,我们已迈入一个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着。而物质生活充裕了以后,健康自然便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健康长远意义上讲并不是说你病了然后予以治疗,而是从平时就开始防病,可是通过药物来达到这一目的在现代人看来显然是极其不可行的,常言说“是药三分毒”嘛。我们最容易实施和控制的,我想应该莫过于食疗了。只有平时注意营养的科学合理搭配,才能吃出健康、吃出漂亮、吃出长寿。食品业和医学在不断进步着,于是功能性食品便应运而生了。

功能性食品誉为“21世纪的食品”,是当今世界研究的热点。为了解人们对功能性食品的了解程度,并在社会上普及功能性食品,我精心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随机调查各种年龄层次、各消费水平的消费者,收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1、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随机人群的调查发现,约15%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功能性食品,更不清楚功能性食品有什么功效;约62%的人对功能性食品不是很了解,对其功效不认可,觉得效果不明显,同时对功能性食品的鉴别也缺乏相应的知识;只有23%的人了解功能性食品,了解其功效,并且知晓很多种类的功能性食品和国内外大品牌。以下为部分被调查者的问卷分析结果。

大学生: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了解;其效果不明显,开始有作用,后来就没感觉;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信赖;从广告等媒体知道某些品牌的功能性食品。

30-40岁的阿姨:不太了解,也不用;孩子用过清华同方的产品,家人用过海藻类的产品,使用过对肠胃有帮助的产品;看过产品说明书和广告,但是仍然觉得对功能性食品的常识不了解。

30岁左右的知识分子:了解一点;功能性食品应补充微量元素,力量蛋白元素,蛋白质;用过如安利、完美等产品;觉得是无聊的消费;鉴定要有国家体系认证、说明、用法。

六七十岁的老人:了解;认为功能性食品纯属吵作;用过如深海鱼油、螺旋藻、天然维e;不看宣传;广告要务实,可信度要提高。不能看广告,要看疗效。

目前人们知晓的市场上销售的品牌主要有:钙尔奇、虫草乌鸡精、脑轻松、血尔、血乐、太太口服液、氨基酸口服液、口服免疫球蛋白、成长快乐等。

同时,被调查者普遍认为,目前社会上对于功能性食品普遍常识的介绍几乎没有,消费者对起其处于零概念,也导致了虚假广告活动猖獗。中国的功能性食品仍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存在标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功能性食品市场也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虚假、夸大广告问题严重,造成消费群体视听混乱,判断失误等。另外,保健食品的价格普遍偏高,对于其普及有很重要的影响。

2、调查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和规范功能性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市场。

(2)普及功能性食品的普遍常识,让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能力。

(3)提高功能性食品成分的稳定性,提高其功效,争取消费者的信任。

(4)降低其成本,使价格降低,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功能性食品的优势。

1、定义及分类。

(1)据国际生命科学学院对功能性食品的最新定义,将其定义为: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一种或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功能的食品,“功能性食品”除了要具有适当的营养作用,还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改善人体健康状况及降低患病风险的作用。“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功能”的解释是:当以正常的日摄入量食用某种食品时,只有有证据证明它有益于人体健康,或者以有效摄入量摄入某种食品时,其有益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这样的食品才能被称为功能性食品。

(2)分类:

日常功能性食品(日常保健食品)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品。

特种功能性食品(特种保健食品)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胖症患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

2、功能因子。

功能性食品中真正起生理作用的成分,称为生理活性成分。富含这些成分的物质则称为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食品基料或生理活性物质,即功能因子。

已确定的活性物质主要包括9大类,具体品种有上百种。

(1)活性多糖:包括膳食纤维、抗肿瘤多糖和降血糖多糖等。

(2)内能性甜味料(剂):包括功能性单糖、功能性低聚糖、多远糖醇和强力甜味剂。

(3)功能性油脂: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替代品、磷脂和胆碱等。

(4)自由基清除剂:包括非酶类清除剂和酶类清除剂等。

(5)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e和维生素c。

(6)微量活性元素:包括硒、锗、铬、铁、铜和锌等。

(7)肽与蛋白质:包括谷胱甘肽、降血压肽、促进钙吸收肽、易消化吸收肽和免疫球蛋白等。

(8)乳酸菌:特别是双歧杆菌等。

(9)其他活性物质:如二十八烷醇、黄酮类化合物,多酚类化合物和皂苷等。

3、功能性食品在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

增强免疫力、抗衰老、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吸收,调节肠道菌群,润肠通便,保护胃黏膜)、改善骨质疏松、促进排铅、抗突变、抗肿瘤、抗疲劳、提高应激能力、清咽润喉、保护化学性肝损伤、减肥、美容、促进乳汁分泌、改善营养性贫血、改善睡眠、改善性功能、提高学习记忆力、增进智力、促进生长发育、改善视力、耐缺氧作用、抗辐射等。

4、市场上常见的功能性食品。

自开发功能食品以来,各国各企业热衷研究的课题包括抗衰老食品、抗肿瘤食品、防痴呆食品、糖尿病患者专用食品、心血管病患者专用食品、老年护发食品和护肤食品等。

现在国内市场上主要的功能性食品是针对其作用而生产p销售。常见的有补充微量元素、补血、补钙等。

5、目前存在的问题。

(1)总体问题。

a、产品结构不合理。现有22类功能性保健食品,无论从审批数还是实际生产情况看,产品结构都很不合理,导致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b、企业分布不平衡。北京等6个沿海省(市)的保健食品企业的总数约占全国一半,而新疆等西部地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到北京的五分之一,说明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地域分布及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合理。

c、科技投入少。20xx年,全国保健食品企业全年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1、55%;而广告宣传费平均占销售收入的6、54%,由于科技投入少,所以技术水平高、保健功效好的新产品就很少。

(2)企业问题。

a、保健食品不实宣传问题十分严重:广告用语明显带有功效性,甚至有的公司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等机构和组织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

b、非法添加违禁物品问题时有发生。添加违禁药品比较突出的情况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中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c、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较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d、非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率禁不止。

(3)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需尽快加强对生产条件的审批,设立复查制度,对新功能的审批进行规范,对转让产品进行限制。

(4)消费者的误区。

食品调查报告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

许多消费者把功能性食品当成药品。其实功能性食品不是药品,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a、药品是用来治病的,而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它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律,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

b、功能性食品要达到现代毒理学上的基本无毒或无毒水平,在正常摄入范围内不能带来任何毒副作用。而作为药品,则允许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c、功能性食品无需医生处方,没有剂量的限制,可按机体的正常需求自由摄取。

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是保健食品业发展的基础,中国经济发展中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是保健食品发展的特殊机会,因此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迫在眉睫。

1、加紧进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好成果。

(1)与工商部门联手整治广告宣传;

(2)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自查自纠;

(3)进行保健食品质量抽查;

(4)组织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重新审查。

2、完善保健食品审批工作。

(1)利用卫生部网络,征求意见;

(2)审批过程和情况,能上网的尽量上网公开;

(3)建立检验机构“问责”制;

(4)完善毒理和功能评价程序,加强对保健食品功能与功效成分的研究。

3、尽快出台新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省级初审内容的调整;

(2)申报单位生产条件的审查;

(3)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

(4)检验机构认定和责任的规定。